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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2011645218W/2026-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左政办字〔2025〕20号
成文日期 2025-11-2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2011645218W/2026-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左政办字〔2025〕20号
成文日期 2025-11-27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科左中旗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百日攻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0 14:35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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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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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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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政办字〔202520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科左中旗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百日攻坚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2026年科左中旗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1127

2026年科左中旗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关于2026年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要求,充分衔接市旗两级工作方案,结合科左中旗2026年重大项目谋划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联审联批项目范围。2026年科左中旗计划实施的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联审联批项目清单,包括旗级层面推动的重点能源、化工、水利、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旗委、政府重点推动的招商引资项目以及事关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

(二)联审联批主要事项。一是加快办理进度,全面缩短重点项目开工前所有前期手续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能;二是建立问题反馈渠道,面向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不限期公开征集前期手续审批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重点包括不合理的限制政策、不规范的审批流程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需要上三级审批的重点事项。

(三)联审联批工作目标。在通辽市“百日攻坚”期间,力争列入科左中旗2026年联审联批项目清单的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结率达到85%2026331日前推动上半年计划开工项目实现应批尽批。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旗级工作专班。总召集人由旗政府常务副旗长担任,副总召集人由旗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项前期手续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专班下设工作组,由旗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开展联审联批集中办公。(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二)建立三维协同机制。一是纵向联动:加强与通辽市联审联批专班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建立旗、苏木乡镇(街道)两级联动机制,下沉审批服务力量至项目一线;二是横向协同:推行“部门牵头、多线并行”模式,按项目类型明确牵头部门,相关审批部门同步跟进,打破部门壁垒;三是定期调度:实行“日调度、周会商、月通报”,每日通过线上工作群更新项目进展,每周五下午集中办公研判解决问题,每月月底通报各部门审批进度及问题整改情况。

(三)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实行“一项一档”一表通办,多项前置手续并行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帮办代办制度,保障帮办代办人员共享多部门审批信息,减少企业“跑腿”成本。示范性实施“容缺受理”与“绿色通道”,优化“信用+容缺”机制,减少提交材料、减省现场勘察、简化业务流程,实现即办易办。

三、闭环管理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510月)。一是梳理项目清单。全面排查2026年旗级重点项目,明确项目类型、审批层级、所需手续及责任部门,建立“一项一档”。二是开展前期辅导。组织帮办代办人员对接项目单位,一次性告知审批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指导项目单位提前准备组件。三是对接上级部门:梳理需市级以上协调解决的审批事项,形成清单上报通辽市联审联批专班,争取提前介入指导。

(二)集中审批阶段(202511月—20261月)。全面对接通辽市联审联批“百日攻坚”。各审批主管部门根据已梳理形成的审批事项清单,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前期手续组件,力争推动更多上三级审批事项加快办结。通过每周五集中办公时间,实行“随审随批”“即收即办”。对审批中出现的复杂问题,由工作组组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跨部门、跨层级解决,形成会议纪要并跟踪落实。每日更新审批进展,对未达到节点要求的项目标注预警,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三)常态化推进阶段(20262月起)。推动上半年开工项目手续收尾清零,实行“一对一”盯办,确保3月末前上半年开工项目手续应办尽办。建立重点项目审批常态化跟踪机制,每月梳理进展,及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梳理集中审批阶段的经验做法和突出问题,优化审批流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定期现场调研项目审批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确保审批事项按时推进。对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部门,实行红黄牌预警。

(二)优化服务保障。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由旗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业务骨干参与,为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推广线上审批,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减少线下跑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审批人员学习最新政策法规和审批流程,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审批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通过旗融媒体中心、政府官网等渠道宣传报道,营造“抓项目、促投资、优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科左中旗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工作专班成员及分工


附 件

科左中旗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工作专班

成员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

召 集 人:张景昱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召集人:   旗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旗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心主任

齐富强   旗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陈银柱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志刚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马晓东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利祥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庆军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昭武   旗水务局副局长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树森   旗林草局副局长

          王丹丹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专班下设工作组,由旗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开展联审联批集中办公。

工 作 组

    :杨   旗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心主任

    :贺晓宇   旗发展改革委审批办主任

   旗发展改革委能源股股长

          于若然   旗发展改革委地区股股长

          通拉嘎   旗工信科技局投规股股长

          陈文凯   旗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股长

          刘立恒   旗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股股长

          隋德军   旗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股长

赵志文   旗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办主任

          孙雅文   旗住建局行政审批办主任

          李永胜旗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和审批股负责人

   旗交通运输局前期办负责人

          其力格尔旗水务局水资源服务站副主任

          徐红蛟   旗水土保持站副站长

          李伟兴旗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办主任              

          旗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

          白英俊   旗林草局行政审批办主任

倪晓鹏   旗林草局林草湿资源和保护地管理股股长

李润哲   旗林草局草原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欣欣   旗政数局数据资源股股长

二、职责分工

(一)立项手续

立项手续由旗发展改革委和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负责,审批类、核准类项目在收到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制项目1个工作日办结。开辟绿色通道,材料随到随审,灵活运用并联审批+帮办代办的审批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在材料精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于能通过资源共享和部门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并在线核验申报材料,实现少填、少报、快办、易办,切实解决了项目单位以往办事跑多次、耗时长、效率低等难题。

(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申报材料及报批要求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271 号)要求,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申报材料精简调整为7项,在主动服务项目选址、完善项目建设依据、改进重新预审与选址、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利用方面予以优化改进,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市旗两级可同步进行联审,加快办理速度。

(三)林地、草地征占手续

林地、草地征占手续由旗林草局负责,在收到材料后,经审核,组件齐全的,旗级审批7个工作日办结,市级审批6个工作日办结,自治区级审批15个工作日办结。合理运用审批系统,有效借用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启用的三级联动、一网通办模式,实时跟踪事项办理进度。探索打破林草手续分离、各自审批的传统做法,研究推行同一项目、同一区域使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融合,实行一张底图、一次踏勘查验、一并公示、一次申报、一套材料工作机制,在手续办理的流程上做减法,整套材料审核单位内部流转,解决项目用林用草多头找、来回跑,同时有效避免分开审核产生遗漏报批或重叠报批。

(四)供地手续

供地手续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出让土地公告20日,挂牌10个工作日,结果公示5日后签订出让合同;划拨土地公示10个自然日后签订划拨决定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自然资字〔202461 号),文件中明确竞买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各级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一般住宅、工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事项审批的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的3个工作日,实际办理平均时限1个工作日。

(五)节能审查手续

节能审查手续由旗发展改革委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承诺22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修改节能报告和补正材料时间)。统筹高水平做好节能管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以有解思维推动项目节能审查办理,加强对项目建设主体的一对一政策解读、信息推送等服务,优化评审环节,变坐等审批上门服务,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六)环评手续

环评手续由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评审后修改环评报告时间)。生态环境局为全旗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发放环评审 批服务单,积极履行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义务,做好保姆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了解项目建设相关情况,提前介入解决环评审批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确保环评审批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七)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由旗水务局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对水土保持报告表及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区域内的项目使用承诺制管理,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缩减对接流程,优化审办时间,提升批复效率。对辖区内生产建设单位需要开展水土保持审批工作进行提前介入,根据项目的不同进行分类提供前期工作指导,走在需求前,提供精准服务。

(八)取水许可手续

取水许可手续由旗水务局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我旗三个工业园区均已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入驻工业园区内的项目,除《内蒙古自治区区域评估正负面 清单》(内政服发〔2021102 号印发)确定的涉水许可承诺制不适用情形外,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涉水许可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内水办〔202214 号)规定,简化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实行承诺制管理。

(九)施工许可手续

施工许可手续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建设项目根据施工图审查进展情况进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精准解决建设项目基础部分无法及时开工的问题,为项目平均缩短13个月的建设工期,边建设、边审批分阶段审批模式有效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通过实地走访或电话沟通的方式,提前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为建设单位讲解建筑施工许可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指导建设单位同步准备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不走弯路、高效办结。二是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建设单位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瑕疵或缺失的,允许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先行受理并进入施工许可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审批时效,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十)文物保护手续

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由旗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一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或同级发改、自然资源、能源、林草等行政部门提出的立项或选址申请后,旗文化和旅游局2日内完成前期审查意见。二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申请后,在旗级审批权限内的,组织旗文化遗产保护中心7日内完成文物实地调查及考古勘探意见;旗级以上审批项目,旗文化和旅游局及时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核。三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考古勘探申请后,旗文化和旅游局2日内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核。四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审核申请后,旗文化和旅游局2日内上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核,10日内出具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意见。

三、专班运行

(一)机构组成

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工作专班召集人由旗政府常务副旗长担 任,办公室设在旗发展改革委,下设工作组,抽调旗级相关股室具体业务人员组成。

(二)集中办公

专班工作组以临时机构运行,从专班成员单位中各抽调1名业务股室股长开展项目前期集中审批,工作组可根据工作需求,召集专班其他部门派人参与工作。

(三)“红黄绿”亮灯机制

专班办公室每周对各审批部门手续进展进行汇总,在不同阶段设定办结率目标,对部门目标完成结果标注红黄绿三色并在集中办公区展示,正常推进完成阶段目标部门标记绿色;推进缓慢、确因本部门审批效率低导致严重超时办结或办结率设定目标的部门视情况给予黄色及红色预警;通过反向重点警示提升部门审批效率,切实提升全旗项目办结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