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522011645218W/2023-304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左政办发〔2022〕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522011645218W/2023-30479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左政办发〔2022〕2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2-10-12 18:12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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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政办发〔2022〕25号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左中旗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
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旗直、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左中旗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1日
科左中旗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67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5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及旗委、旗政府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运输等各环节工作,把取暖用煤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二、保障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保障标准。每户原则保障霍林河地区原煤2吨,煤炭价格为坑口价格(含税270元/吨) 从煤矿到各苏木乡镇场分售点运输费用(以实际为准)。
(二)完成时限。各苏木乡镇场要确保在严寒天气来临前将符合用煤保障条件且已向旗政府提交采购煤炭申请的取暖用煤及时分售到户。
三、组织领导
2022年度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由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具体如下:
组 长:那日苏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秦 崇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刘乃波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闫宝东 旗工信科技局局长
沈红星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 越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光 旗发改委主任
陈继明 旗财政局副局长
包文杰 旗住建局局长
徐 峰 旗交通局党组副书记
孙海宏 旗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
李洪业 旗卫健委主任
王洪涛 旗乡村振兴局局长
洪 鲲 旗税务局局长
张俊福 旗公安局副局长
郑黑龙 旗委网信办主任
各苏木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为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采购运输和分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组成及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闫宝东 旗工信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张 勇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国恩 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牛春成 旗产业园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由组长及副组长从本单位自行抽调业务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旗工信科技局负责统筹推进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并负责工作专班日常事务;负责与全旗各有关部门对接沟通,落实煤源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实时调度统计各苏木乡镇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分售进度,定期向通辽市有关部门和旗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旗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各苏木乡镇场对全旗农村牧区老弱病残、脱贫户、三类户等人群冬季取暧帮扶工作,确保少数无能力购买煤炭的人群都能温暖过冬。
(二)运输保障组
组 长:徐 峰 旗交通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张俊福 旗公安局副局长
刘慧春 旗城投公司总经理
陈光伟 旗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由组长及副组长从本单位自行抽调业务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交通、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指导运输煤炭车辆有序拉运,必要时实施路段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等;卫健委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价格监督组
组 长:孙海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石优君 旗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由组长及副组长从本单位自行抽调业务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各苏木乡镇场发放煤炭网点是否“足秤足两”分售到户,抽查计量器是否存在作弊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各苏木乡镇场的存煤、储煤、销售网点摸排调查,严厉打击转让购煤指标、套取倒卖、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禁止以借供煤之机倒买倒卖、随意加价、扰乱市场行为;负责监督指导打击汽车运输公司借平价煤发放时期垄断运输市场,过度调涨运煤价格等行为。
(四)专项督察组
组 长:沈红星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由组长从本单位自行抽调业务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定期将督查情况向旗委、政府汇报,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信息宣传组
组 长:马 越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董奇卓 旗公安局副局长
郑黑龙 旗委网信办主任
成 员:由组长及副组长从本单位自行抽调业务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旗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宣传优势,突出正面引导,为用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旗委网信办牵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工作,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负面舆情管理和引导等工作。旗公安局配合网信办依法严厉打击借机歪曲解读、跟风炒作、恶意攻击等负面舆情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农牧民冬季取暖提供用煤保障,是市委、政府及旗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措施,事关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 工程。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场是保障本行政区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全力做好本辖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户数的摸底统计、分售到户等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做到每户农牧民应知尽知;要全面摸清辖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户;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数量统计上报、资金核实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虚报、多报和倒卖指标及非需囤积现象。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对农牧户的确认、分发煤炭数量、资金收支等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沟通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 工作措施,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各项工作,确保冬季取暖用煤供应持续稳定。各部门之间要强化工作沟通、 信息共享和高效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全面做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 暖用煤保障工作;要做到责任清晰、调度有序、条块畅达,在严寒天气来临之前将取暖用煤保质保量发售到农牧民手中,努力为全旗农牧民温暖过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四)强化督查督导。各有关单位要把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纳入督查检查计划,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协调解决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发现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从中捞取好处贪污腐败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指导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政策宣传。旗委宣传部要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宣传与舆情检测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要充分运用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此项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权威信息,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良好氛围。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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