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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22011645218W/2023-30476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左政办字〔2022〕80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2011645218W/2023-304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左政办字〔2022〕80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科左中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8 18:17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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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2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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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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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科左中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管委会、保康街道办事处,旗直、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通辽市医疗保障局通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医保办发202297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全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我旗行政区域内具有本旗户籍,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我旗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三)我旗长期居住并取得本旗居住证的旗外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3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90元;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未成年残疾人和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45%给予定额资助,只需缴纳214.5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参保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202291日至20221231。享受待遇期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二)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三)在办理户籍登记前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以“父亲或母亲姓名+XSE”作为姓名,在医保信息平台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用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区医保报销。报销办结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参保。            

(四)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要完成个人缴费方可享受医保待遇,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未参保,当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四、缴费方式     

(一)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2023年缴费时可直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搜索“内蒙古社保缴费”)、蒙速办、税务APP、建设银行网点等渠道进行自主缴纳,无需核定应缴费额。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需前往苏木乡镇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系统核定后再进行自主缴费     

(二)旗内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宣传缴费,并以班级为单位收集缴费凭证,做好参保汇总,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儿童)应保尽保。     

(三)全额资助的特困供养、孤儿等人员,由医保部门核定后直接做系统实缴。无需通过微信、支付宝、蒙速办、税务App、建设银行网点等渠道进行登记参保。     

注意事项:     

(一)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主申报、自行选择缴费方式,不需要前往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二)本旗户籍人员(包括旗外上学的学生)在自主缴费时一定注意:社保经办机构选择“科尔沁左翼中旗医疗保障局”,以免将参保费缴纳到其它地区,影响报销。如果出现未在“科尔沁左翼中旗”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联系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的医保“就近办”窗口及旗医保中心操作解决。     

(三)缴费后两天内必须查看缴费凭证,确认缴费是否成功,以免退费漏保,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五、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核查系统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参保登记核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充分利用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各项功能,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详实填报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基数,核查未参保人员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全民参保信息系统,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实现底数清晰、不漏一人,切实提高全民参保率。     

、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核实好应参保人员(户籍、常驻人员)、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基础信息,建立各类人员的参保信息台账,并登记到全民参保登记核查系统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户籍人口的95%以上。     

(二)明确工作任务,做好配合衔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明确参保缴费时间,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乡村振兴等部门对年内变化的低保对象、特困、孤儿、重度残疾、优抚、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人员、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员的变化情况及时报送至旗医保局,实行信息共享,并联合做好参保登记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100%;教育部门要配合旗医保局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讲工作和学生参保凭证收集工作;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费款征收、扩面参保工作、税库银对账等工作,将征缴明细及时传递给旗医保局。     

(三)加强政策宣传,实现应保尽保。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群、新生儿、儿童、学生等群体参保政策宣传工作,防止出现“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等现象。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使其全面了解参保政策和参保意义。     

              

                                          

                       2022916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6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kzzq.gov.cn/kzzq/guizhang/2022-09/30/content_9ea48e08cf1a4ae4b5db26f7f62844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