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04 16:39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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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各食盐经营、供应企业及食盐使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成效,进一步扩大我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按照《科左中旗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对照《科左中旗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安排,由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8月1日- 12月30 日
二、抽查事项
(一)工业和信息化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食盐的经营和供应的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事项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盐生产销售使用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本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零售经营商户、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食品加工企业等食盐经营和使用单位中抽取。
(二)抽取户数
全旗食盐经营及使用单位共计3339户,结合日常监管风险研判,筛选确定260家重点监管单位,在重点监管名录内,按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抽取5%。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配合单位,由配合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执法检查表,由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三)检查人员的确定,按照随机抽取、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库”中,分别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按照检查事项分别抽取检查人员,每批检查人员不低于2人。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本次联合抽查由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采取实地核查;
2.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执法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完成录入、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请各待检食盐经营及使用单位准备相关材料予以配合。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姜雪文
联系电话:13947350560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祝思佳
联系电话:0475-3211427
科左中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科左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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