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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2026年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第二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7 09:51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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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7 09:51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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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对象

在活动指定售车企业(附件)购买家用乘用汽车新车(含新能源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和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牌照登记地需为“蒙G”。

2、活动额度

本次活动预算为50万元,由科尔沁左翼中旗投资促进局全部出资,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3、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2026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以购车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申请时间:2026年6月23日10:00时至2026年12月10日24:00时。

车辆注册时间:2026年6月23日10:00时至2026年12月10日24:00时。

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消费券(数字凭证)自获取之日起60个自然日有效(含获取当天)。

4、活动方式

采取先购后补、审核发放消费券(数字凭证)方式。购车人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通过首页“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科左中旗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按钮申请,由科尔沁左翼中旗投资促进局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手动领取至云闪付APP账户中。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之前到可以受理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的企业使用核销,消费券逾期收回。

5、活动标准

(1)燃油乘用汽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

(2)燃油乘用汽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发放5000元消费券;

(3)燃油乘用汽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在20万元(含)及以上的每辆发放6000元消费券;

购买新能源车的在此标准上增加1000元消费券。

具体发放标准、数量、时间、企业等活动规则,可根据科尔沁左翼中旗投资促进局要求进行调整。

6、申请步骤

步骤一: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绑定卡号62开头的银行卡进行实名认证。

步骤二:购车人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首页“政府消费券”活动专区,点击“科左中旗汽车消费券”按钮,点击“□”同意、选择并点击“请阅读全部协议并确认”及“确认授权”后,按系统提示申领消费券:

(1)核对个人信息(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注册云闪付APP使用的且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等)

(2)上传完整、准确、清晰资料图片(单张不大于4M)并填写、核对相关信息。

身份证。上传申领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两项)图片。

发票。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

行驶证。上传通辽交通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正面车辆信息及副页档案信息)图片。

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本地交通部门核发的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和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图片。

POS签购单或汽车金融凭证。零首付的,仅上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汽车金融(汽车金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资金时,向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申请贷款的凭证,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不包括转账支付)凭证即可,且金额不低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非零首付的上传刷银行卡(或插卡、挥卡)支付购车款POS交易小票(多张小票的须拍成一张图片),金额为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20%或20000元以上。

步骤三:系统提示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云闪付APP“科左中旗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我的申请”中查询资料审核及消费券发放进度。建议开通接收银联云闪付APP短信功能(短信通知功能开通方式:打开云闪付APP—点击“我的”—点击右上角“设置”—点击“隐私设置”—点击“商业性短信管理”—开启“商业性短信”开关)。

特别提示:

(1)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主动通过活动界面点击领取,并根据提示绑卡消费。请申请人在资料申请、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勿变更申领使用的车辆信息。因申请人修改、注销手机号,或者变更车辆信息造成的消费券(数字凭证)无法领取等问题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可修改申请信息。修改流程为进入“科左中旗汽车消费券”链接—“我的申请”—“去修改”,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

(3)审核不合格退回修改的,需要修改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申请人需及时登录平台,自退回修改之时起72个小时内完善和补齐相关资料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4)申请人提供资料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超期的,在申请期内且有可申请额度的情况下可重新提交申请。

(5)资料审核及消费券发放进度仅以“科左中旗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申请页内流程步骤说明信息为准。

7、注意事项

(1)购车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购车辆销售发票、新购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2)购车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消费券资金。

(3)汽车消费券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政府针对购车者的进一步发放消费券。购车消费券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消费券。

(4)本购车活动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因代报出现无法享受财政资金情况,由代报的他人或中介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5)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6)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或购车人利用不正当手段申请消费券,将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参与资格和购车人申请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购车人如因汽车质量、售后等问题产生争议或矛盾,需自行与汽车经销企业协商解决,与本次活动无关。

8、咨询方式

(1)活动规则、资料审核和消费券发放时间等咨询:科尔沁左翼中旗投资促进局,0475-2288942(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

邮箱:hlhswj@126.com

(2)资料填报、消费券核销等技术问题咨询:

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18647548747(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

中国银联官方客服,95516(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科左中旗投资促进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