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06 15:22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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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借鉴先进地区审批改革经验,以“多规合一”为基础,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并联审批,实现建设项目“拿地即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双规证”),大幅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时间成本,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目标要求
对我旗范围内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全面推行“拿地即发双规证”模式。供地手续办理期间,同步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批前公示、绿色建筑审核及水保、环评等手续办理。供地手续办结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双规证。构建“提前介入、并联审批、无缝衔接”的审批新模式,由之前办理双规证最快10个工作日办结变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压缩项目审批时限90%。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旗范围区内新建、扩建涉及土地出让、划拨及规划审批项目,且无需提交科左中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项目。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工业项目,以及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的工业项目除外。对项目各项前置手续完备、达到符合五证联发条件的,企业可自主申请办理“五证联发”,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实施条件
(1)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在项目选址和项目主体明确后,项目地块已出具规划条件。
(2)建设单位在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审批部门按时序节点完成报批各项准备工作。
(3)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和税金。
(4)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办结供地相关手续,该方案停止实行并已办结事项自动失效作废。
二、总体思路
以“时间换空间、并联替串联、提前代滞后”为原则,将项目审批流程前移至土地挂牌出让阶段,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配合”的工作机制,把设计方案审查、批前公示、水保环评等原本“拿地后”办理的手续,与土地挂牌出让“同步推进”,待企业完成土地受让法定程序后,凭借前期已完成的审批成果,快速办结双规划许可,实现“拿地即拿证”。
三、重点任务与实施步骤
(一)提前介入阶段(土地供地前15个工作日)
1.基础信息归集: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梳理拟挂牌地块的规划条件、用地红线、权属证明等基础资料,同步向住建、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推送地块基本信息,明确各部门提前介入的工作节点。
2. 审批标准前置告知: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明确项目设计方案的规划要求、水保环评办理标准、批前公示流程等,便于意向企业提前准备。
3. 意向企业对接:自然资源部门设立专项服务队伍,接受意向企业咨询,指导企业提前开展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政策解读。
(二)申请受理阶段(土地供地公示期内)
1. 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与批前公示、绿建审核
(1)意向建设单位在土地挂牌期间可提交项目设计方案,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依托于“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方案联审模块,组织联合审查部门开展并联审查,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逾期未回复意见,将自动默认回复“无意见”),需要修改的,反馈企业修改完善。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包括发改、住建、交通、教体、工信、林草、民政、生态环境、水务、农牧、投资促进、文旅、卫健、应急、公安、气象、通信、供电、热力、燃气、供水等部门,根据需要适当增减相关部门,个别单位如若在平台上无法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可参加线下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会议。
(2)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本着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
(3)企业修改提交正式方案后,修改方案涉及有关部门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至相关部门,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查,审查通过后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草拟科左中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同步启动批前公示(公示期按法定要求执行),公示期间收集公众意见并妥善处置。
(4)在批前公示期间,住建部门根据科左中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及公示相关内容,对项目绿色建筑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出具正式文件。
2. 其他手续办理(高频办理事项)
(1)水保、环评、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生态环境、水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水资源论证表)、取水许可申请书进行审查,审批部门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需要修改的一次性告知企业。涉及批前公示的,应在土地供地公示期内进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水保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承诺书后可先行出具审批文件,后续补齐相关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2)市政联合报装手续办理
市政公用单位对企业提交的办理联合包装手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一次性告知企业,直至审查通过。
(三)并联审批阶段(供地手续办结后)
1. 材料提交与核验: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后,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规划许可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部门当场核验材料完整性与准确性。
2.并联办理其他审批事项:企业通过前期各审批部门审查的材料,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将需要并联办理的审批事项材料一并上传至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并联办理。
3. 快速审批与许可发放: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前期归集的审批成果,在12小时内完成系统审核与证书制作,24小时内通过线上电子证照推送方式,向企业发放双规证。
4. 闭环衔接:许可发放后,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将许可信息推送至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后续施工许可、税费缴纳等流程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审批链条无缝衔接。
四、责任分工
(一)自然资源部门
牵头统筹方案实施,负责土地挂牌、设计方案审查、批前公示、双规划许可办结,协调跨部门协作
(二)住建部门
负责建设项目方案绿色建筑审核工作,按时出具绿色建筑审核通过文件。
(三)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
统筹一窗受理收件、流程督办管控,提供线上审批平台技术支撑,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四)市政公用单位
负责水、电、气、暖联合报装手续前期审查及正式审批工作。
(五)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环评手续审批,按时出具审批文件。
(六)水利部门
负责水保、取水许可手续前期审查及正式审批工作,简化流程、压缩时限。
(七)发改人防部门
负责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五、保障措施
由各审批部门专业人员组建“拿地即发双规证”服务专班,明确岗位职责与服务标准,为企业提供设计方案优化、手续办理指导等专业服务,提升审批通过率,实现从土地挂牌到证书发放的全周期跟踪服务。
六、实施时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暂定一年,涉及相关具体业务的,由对应职责部门予以明确答复,实施期间如遇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并联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
并联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清单
(一)市政公用联合报装及接入(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
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1.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申请“一张表单”
(二)取水许可
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1.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水资源论证表)
2.取水许可申请书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
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
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1.节能报告
2.节能审查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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