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24 14:47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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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根据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及科左中旗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旗范围内工业园区内新建工业项目,且建设单位有提前开工意愿的。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工业项目,以及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的工业项目除外。
(二)目标要求
为支持工业项目尽早拿地开工建设,加快工程进度,做好服务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实行“拿地即开工”流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完成前的准备阶段,出让地块意向建设单位先行开展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各审批部门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和业务协同,同步进行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查和各审批事项的预审查。在地块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后,6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业务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二、实施条件
(一)在项目选址和项目主体明确后,项目地块已出具规划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二)自愿申请、承诺守信,以意向建设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审批部门按时序节点完成报批各项准备工作。
(四)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和税金。
三、工作原则
“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以“项目单位自愿申请,部门提前服务” 为主要原则:
(一)项目单位风险自担。以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 因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与预审批范围不一致、规划条件变化等,因预审批产生的设计、环评、能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审查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的不能转入正式审批的风险和经济损失均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二)部门提前服务。项目单位提交的预审批申请经审批联动部门确认后,各相关部门提前服务,开展预审批工作,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出具预审批意见。
(三)成果转换生效。项目单位取得土地权属文件后,预审批立即转入正式审批。项目正式开工前,所有预审批成果应当全部转换为相关部门的正式审批文件。
四、工作制度
建立“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旗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牵头,旗政数局、旗发展改革委、工信局、 税务局、水务局、气象局、文旅局、交通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协同配合,组成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各环节审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力推进项目进程。
五、工作流程
“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预审批实行“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运行机制,分为“项目预审、提出申请、预审批、文件转换”四个阶段。
(一)项目预审阶段
综合评判项目是否符合准入落地条件,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旗工信局牵头召集产业项目质量综合评估会议,根据区域评估成果综合评估项目质量)
旗发展改革委:审核行业准入条件、项目能耗水平等。
旗自然资源局:根据项目总投资额、产能规模和行业类别, 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土地出让条件等。
旗生态环境局:预判项目污染物总量是否可以在本旗范围内是否达到环保条件。
(二)提出申请阶段
经项目预审会议确认供地的工业项目,由项目单位申请“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并提交承诺书(见附件1)、招商协议、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意向选址意见(对项目地块进行合规性审查)、规划设计条件、项目用地红线(含坐标)等相关材料,认为符合预审批条件的转入预审批受理阶段(线下审批)。
(三)预审批阶段
项目帮办、代办工作专班协同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预审批要求和相关条件,各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查。通过技术性审查的,出具预审批意见,各环节预审批时间与正式审批一致,项目预审批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审批专用章”,预审批意见不具有正式文件的法律效力。对项目需缴纳的各类费用进行模拟测算,但暂不收取费用,但相关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应先行予以认可,作为本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1.土地招拍挂前阶段。完成对出让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及公示、用地规划审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
(1)立项许可预审批
所需材料:备案项目基本信息表;
(2)环境影响评价许可预审批
所需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预审查
所需材料:项目节能报告;
(4)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批
所需材料:《关于申请审批 XX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表)的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批
所需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面积计算书; (带方案出让)
(6)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预审批/易地建设预审批
所需材料:人民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方案(申请应建人民 防空地下室的)、各单体建筑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表(附各单体工程建筑、结构设计方案电子版-申请异地建设的);
(7)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查
所需材料:完整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
备注:立项许可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许可预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预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预审批/易地建设预审批可分别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查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图审机构进行,无先后顺序。
2、土地招拍挂阶段。完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预审批。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预审批
所需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批文件;
(2)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预审批
所需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批文件、《人防工程设计合同》、《人防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纸。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预审批
所需材料: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许可承诺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批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查合格意见。
备注: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预审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预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预审批须合并办理,不得分开进行。
3.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实际做好相关事项设计审查、审核、预审批工作。
(四)文件转换阶段
项目单位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除办理正式审批文件时法律法规或者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外,各审批部门按照预审批意见的内容,各审批业务前后置关系,科学填写审批文件日期,出具正式的审批文件,同时收回预审批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拿地即开工”预审批是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的创新举措,也是提高审批效能、加快项目推进的重要举措。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服务,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审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落实责任
开展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预审批工作,涉及多个审批环节,各涉审部门要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各司其职、提前介入、提前辅导,形成有效联动,充分发挥“预审批”作用,提高办事效率。旗政数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做好“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预审批项目联席会议的召集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着力强化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指导服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五证联发”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超时审批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政策最终解释权为科左中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9月24日起实行,试行期暂定一年。
附件:
附件2 :企业投资备案制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审批流程图.et
附件3:科左中旗“拿地即开工”五证联发工程技术指标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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