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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点点通——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0-28 17:05

信息来源:

科左中旗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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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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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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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哪些信息可以变更?

答:在还款期间内,经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对原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提前还款、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抵押人)变更、担保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和其他变更。

注:除还款账户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外,其余变更需无公积金贷款逾期。变更合同未生效前,原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继续有效。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可以在抵押的房证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吗?

答:不可以。

三、未婚时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可以做贷款婚姻关联,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清还贷款吗?

答:可以。

四、已婚时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可以做贷款婚姻拆分吗?

答:如借款人无逾期还款记录、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当年单职工最高限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可申请办理离异拆分手续。

借款人协议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借款人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应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离异变更后原配偶如符合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出具离婚证和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户口注销(迁出、离异)手续和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清单,并在原借款抵押人或原借款保证人与原借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方可申请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 

3215070、3212021